(一)国产保健食品延续注册申请表以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
(二)注册申请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其附件复印件
(四)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五)人群食用情况分析报告
(六)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产品技术要求全项目检验报告
(八)其他资料
注:
1、申请延续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依据不足或者不再符合要求,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未进行生产销售的,不予延续注册。
2、保健食品延续注册申请应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六个月前提出。不影响生产销售。
3、在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内,保健食品注册人可以申请延续注册;注册证书有效期到期后,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注销注册证书。